第188章 翁婿不和_血染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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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8章 翁婿不和

  哈大全马上写信上书,通过魏公公的关系,把朱敦从辽东调了出来,接替了福州知府的职位。同时哈大全又买下了泉州知府的官位,并把他交给了徐士安。

  有福州知府的先例,泉州知府很识相,主动提出辞职回家养鱼去了。

  为了奖励他的识相,哈大全派人送了五千两银子给他。

  哈大全在辽东的两个文官就都过来了。

  接下来哈大全才去拜见了老丈人余芥。

  时间晚了点,这也是必须的,哈大全用这段时间让余家见识到了他的实力。

  余芥现在很恼火,他虽然贵为福建巡抚,却突然失去了两个州的管辖权。一个是福州,一个泉州,哈大全才来了没几天就把两个州的控制权抢了过去。

  福州、泉州都沿海,海上贸易的主要港口都在这里,现在落到了哈大全的手里,就等于让哈大全控制了海上的贸易。

  余芥已经在海上贸易中吃到了甜头,是绝对不会放弃眼前的巨大利益的,所以在哈大全没兵没权的时候,才敢打哈大全船队的注意。

  这次余芥又低估了哈大全,没想到他会这么快被启用。不但没有被东林党的口水淹死,反倒活的更加滋润了。

  余芥的巡抚衙门设在延平府,这是因为余芥比较胆小。虽然福建沿海的倭寇活动已经平息了不少,但余芥还是不愿意冒险,他现在很有钱,而越有钱的人越怕死,他把家搬到安全的延平府,是件正常的事情。

  不过搬家的决定,让他失去了对福州和泉州的直接控制,才会被哈大全一把抢了过去。

  前一章里哈大全之所以敢对付福州知府,还要多亏了老丈人余芥。他为了让别人干活,分出了部分海上贸易的红利,福州知府也拿了一份。这个b货却不满足,尝到甜头的他为了敛财,干出不少见不得光的事情,也算是死有余辜了。

  哈大全来看老丈人,一个铜板的礼物都没带,身边到跟了五百亲兵,一副要把老丈人全家都砍死的架势。

  看到这阵势,余芥害怕了,他现在级怕死。

  “岳父大人好。小婿这里有礼了。”礼节上哈大全还算客气。

  “守忠啊。我们好久不见了,可想死我了,快过来让我看看。”余芥虚情假意的扮演者长者,心里却在大骂哈大全忘恩负义,他只记得付出的部分,完全没有记住得到多少,一味认为别人欠他的。

  “我看看,瘦了,不过精神了。”

  哈大全不冷不热的说:“托岳父的福,我在辽东的时候天天有人砍,当然精神了。”

  余芥心里柯登一下,他记起了哈大全原来的身份,土匪头子。

  哈大全往客坐上一屁股坐下,几乎是质问道:“岳父大人,小婿在京城小住了几个月,突然听闻您打算接受我旗下的船队,您不觉得太过分了吗?”

  哈大全的直接,让余芥准备的一堆说辞都变得无力起来。

  哈大全又说:“我自问没有对不起岳父的地方,每次交易的银钱也给的充足,你能给我一个解释吗?”

  要怎么解释呢?要抢哈大全的船队是余信的注意,余芥也认为哈大全已经不行了,才会出荤招要抢夺哈大全的船队控制权。结果反倒被哈大全的人揍了一顿,不敢再提上船接收的事情了。

  余芥正憋气,正要准备动武,哈大全就来到了福建,还被任命为福建海防总兵。这个官位不比余芥小,按照规矩,余信和余义见了哈大全都要下跪。

 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。

  余芥不是一个厚道的老爹,直接把亲儿子出卖了。

  “都是余信的主意,我怎么劝都劝不住啊,现在翅膀硬了,他根本就不听我的,我这就叫人去找他。”

  “如此逆子不找也罢,不如砍了算了,二哥要比他强多了。”

  余芥忙说:“都是一家人何必呢?我们应当团结一致才对。”那可是亲儿子,余芥舍得把女儿送人,可舍不得杀了亲生儿子。

  “好,看在岳父的份上我不为难他,我积攒点家底不容易,我会看好的,不劳岳父*心,也不希望有人插只手进来,我会紧张,我紧张的时候,是会杀人的。”

  哈大全用武力*裸的告诉余芥,千万不要打我的主意,不然我会杀人的。也让余芥再次认识了这个土匪头子的本性。

  余芥很后悔,当初不应该听余信的,以为哈大全失势,贪图哈大全的海船。这下可好和哈大全的关系僵住了,没有哈大全的船队,他一样货都运不出去。一年十几万两的利润,眼见就要打水漂了。

  哈大全完火,立了威,没在余家停留便返回了福州。

  余芥气的直哆嗦大骂:“白眼狼,我白把女儿嫁给他了。”他好像忘记了,女儿是他送给哈大全的,为了保住一家的命。

  哈大全这一闹,余信真的害怕了。哈大全的手段他见识过,那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主。

  余家上下都有点紧张,唯一高兴的就是余义。哈大全的另一个大舅哥,余义是个粗人,没读过多少书,因为父兄加入了阉党,他在军中混得很郁闷,一直在山海关担任一个“轻闲”的都司,没兵没权,更捞不到银子,别提多郁闷了。

  哈大全去余芥找麻烦的事,很快就传了出去,余家的下人嘴都不严实。

  所有福建人都以为哈大全到福建,绝对和老丈人余芥勾结在一起,翁婿狼狈为奸为祸一方,使劲的鱼肉福建的百姓,许多人都在打点行囊,准备搬到浙江或者广东去,远离这对东厂的走狗鹰犬。

  可哈大全竟然和余芥闹翻了。

  具体原因大家不知道,不过大家都很高兴,某些缺德的文人疾呼。

  “狗咬狗一嘴毛啊。”

  哈大全和老丈人闹翻,到没有人谁他不孝。古时候有权有势的男人老婆都很多,一个老婆就有一个老丈人,如果每一个都孝顺,那里顾得过来。

  余芥又不是哈大全的亲爹,哈大全没有必要像佛一样把他供起来伺候。

  相反,余芥如果在作出过格的事情,哈大全真会拔刀砍人了。也许是拿枪崩人,哈大全的部队做到了人手一枪,火力是相当的强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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